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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明_分节阅读_第49节
小说作者:青铜人头   内容大小:2.10 MB   书页:猎明Txt下载   上传时间:2009-12-25 12:27:12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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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原心中很不耐烦,“赔钱,你要多少?”

“一万两。”王有才咬牙切齿。

“一万两?”高原讽刺地一笑,“我哪里有这么多钱。”

“我不管,你一日不还钱,我就跟你一日。”王有才大叫。他全家都被刘异地抓了,现在女儿死了,小妾疯了。好在儿子还在高原军中做军官,也算一家平安。但此刻的他已经变成一个穷光蛋,回去也是等死。这损失还得赖在高原身上。

高原正要发怒,可一看到这几百乡亲,却这么也下不了决心赶他们走。

是啊,就算回家,他们无房无粮,也只有死路一条。还不如跟着自己,至少还能照应着他。哎,救得一人算一人吧。

“好,大家跟我走吧,都是一家人,总不能看着你们饿死。”高原长长地出了一口气。

“谢谢蛮子。”

“蛮子是好人。”

“蛮子,这晚饭什么时候开呀!”

又多了五百多负担,大军开拔,朝闯王预定的集结地点行去。期待已久的大战终于来临,此战后,中原再无这种规模的战役。内心之中,高原总有一种隐约的兴奋,像这种几十万人的大会战,他还从来没见到过,也难以想象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情形。就他所经历过的战役,最多时也不过一万人。而现在,明朝有十八万军队,李自成有六万,背后围开封的还有二十来万。这么多人,如果站在一起,那得占多大面积呀!

三处的火势很大,整个通许到处都是火。风呼呼地吹,先前还偶尔露面的太阳现在是彻底地消失了,天色仅仅暗淡下去。但夜空却亮着,借着火势也不用打火把,队伍行得极快。

队伍寂静无声,只马蹄轰击着地面。高原抬头一看,天上的云也被火光照亮了,像是大块的琥珀。身边的马车里,宋献策终于醒过来,傅山送过来的老酒实在厉害,让他在车上躺了好几个时辰,刚一醒来只觉得口干舌燥,头疼欲裂。睁开糊满眼屎的醉眼,宋献策被满天的火光吓住了,“高原,这怎么回事。”

出乎宋献策的意料,高原的态度很是恭谨,“回宋先生,那通许知县甘霖在得知我和刘将军的队伍将要开拔之后带人四出放火,妄图阻挡我军前进的步伐。这天气干旱得厉害,草木焦枯,一点就着,终于酿成燎原之势。”

“哦,我军这是开拔了,刘异地那边怎么样?”宋献策被这活吓住了,“还是快点走吧,若被烧着了可是麻烦。”

高原道:“刘将军不忿甘霖贼子的挑衅,带人追杀去了,带信来让我先走一步。”

宋献策点点头,“那就快走吧,误了闯王大事,任何人都担待不起。这个刘异地也是,去追什么追,那甘霖狡猾得很,别吃了他的亏才好……”

“刘将军勇猛过人,应该吃不了什么亏。我们走了这么远的路,东西倒是该吃点。”傅山笑着从黑暗中出现,让人送上一钵鱼汤,“宋道长请用。”

看着这一钵乳白色的鱼汤,宋献策精神大振,“如此就多谢了。”

与此同时,黄镇独自一人骑了一匹快马冲到青木岗寨前,却看到寨子的栅栏上站满了士兵。所有的人都在指着远处天边的火光叫嚷着,这些人都是通许本地人。大火一烧,家园被毁灭,所有人都忧心忡忡。

黄镇没想到甘霖在这么短的时候内有聚集了这么多人,心中也是惊讶,他扯着脖子对着里面大喊一声,“劳烦你们去通报甘霖知县一声,我有一件贵重礼物送上。”

良久,栅栏上才伸出一颗白胖的头颅,“你什么人,从哪里来的。”正是通许县名义上的父母官甘霖大人。

下面这个武士浑身铠甲,手持一把斩马刀,背上挂着一把火枪,一副武装到牙齿的样子,剽悍凶猛,让他心中一个哆嗦。

难道是高原打过来了。

“甘大人,一个朋友托我送一件礼物给你,你会喜欢的。”黄镇大笑。

“是谁?”

黄镇大声说:“那位朋友的名字不方便说,不过,他带了一句诗给你,说大人你一听就明白。”说完,黄镇拗口地念道:“风雨送春归,飞雪迎春到。已是悬崖百丈冰呕,后面忘记了。那朋友又说,看在往日情分上,请你务必要接收他这个礼物。他又说了,你若不接受,立即带兵过来,打下你这个小寨子,将你的几百人屠个干净。”

“好,我知道了。”甘霖一个哆嗦,立即明白下面这个武士是高原派过来的。既然高原不肯说出自己的名字,必定有他的原因。而且,高原屡次饶自己一条性命,想来也对自己有所图谋。这一点,甘霖心中也隐约有一些感觉。

他立即让人放了一个篮子下去,大声对下面的黄镇喊道;“东西放篮子里,你回去对那朋友手,礼物我收了。青木岗庙小,容不了大菩萨。大家都是斯文一脉,君子相交淡如水,就不请他过来做客了。”

黄镇笑了笑,骑马过去,也不停留,手一抛,将一个血淋淋的包裹扔进篮子,然后一夹马腹,风驰电掣地跑得远来。精湛的马术让栅栏上的众人目瞪口呆。

包裹上夹着一封书信,上面写着“甘公雨声亲启。”漂亮的毛泽东体,正是高原的字迹。

甘霖冷着脸抽出信看了一眼,面上却是一片狂喜,“这个……这个坦之还真是一个妙人呀!”

身边有一个衙役讨好地问,“大人,这是什么东西?”

“人头,刘异地的。”

“啊!”

“找人用粗盐和药材仔细地腌了,然后用我的快马送往北京,哈哈,等着升官发财吧。”甘霖终于狂笑起来,“丁启睿、左良玉这么多军队,劳师糜饷,大军云集河南半年,败得一塌糊涂,都是无用的废物。还是我的运气好,有刘异地这颗头颅在手,这件大功劳无论如何都跑不掉。”

可怜那刘异地死了,还被人用药材腌成猪头肉送去北京供人参观,间接做了甘霖知县升官发财的垫脚石,可算死得其所。

半夜的时候,高原总算赶上了李自成大队。却见,满山遍野都是火把,好多人。

“闯王,中军后标威武将军高原前来应卯。”高原从马背上跳下来,单膝跪地。

李自成正站在山冈上,脚下是一片灯火的海洋。

“来得有些迟了。”李自成大步地走上前,一把扶起高原,发出洪亮的笑声,“不过,总算赶上了。没有你的骑兵,老李我还真不知道该怎么打明天的那场大仗。”

他笑着喊旁边那个老农一样的汉子,“高一功,看来看你们高家的英雄,我李自成的心腹猛将高原。”

高原心中一惊,转头看去,那高一功身穿一件破旧棉甲,面上全是深深的皱纹,腰弯得像一张弓,不注意看,还真当他是陕北高原上一个普通的放羊老汉。

“还不是闯王调教出来的。”高一功眼睛突然一亮,旋即又恢复成浑浊老迈的模样。

李自成大声地笑着,用拳头锤了锤高原的肩膀,“明天就是我同明军决战的日子,好好干,我要你做我军的箭头,在敌人的心口狠狠地来一下,放干他们的血。”

“愿为闯王效命。”高原大声地说,声音虽然响亮,心中却有些颓废。若在往常,李自成这一席话早就让他热血沸腾了,但今天听到耳朵里却有一种说不出的腻味。

好吧,就替李自成卖最后一次命,解决掉左良玉。

这河南的兵也是太多了啊!

只有在河南分出个胜负,云集在这里的军队才有可能退走,留出一片空地给高原发展。而在真实的历史上,李自成在打完这一战之后,围攻开封,最后因为河南实在贫瘠,加上又遇上大旱,养活不了这么多军队,这才领着军队南下南阳、襄阳。在湖北这个鱼米之乡,闯军得到了极大发展,这才北上攻击陕西,进而进攻北京,埋葬了朱元璋一手创立的朱家王朝。

明天就是一场大决战,高原并不十分担心,不管怎么说,李自成肯定会取得一场空前的大胜利。而被干渴和饥饿折磨了很长一段时间明军已经没有多少战斗力了。

同李自成见过面之后,高原领军到中军刘宗敏那么报到。

而刘宗敏正在为刘异地军迟迟不来汇合大光其火,找人去寻,回来的人又说通许现在到处都是大火,也看不到一个活人,没办法找。

问高原,高原则装傻充愣,说,早上还联系过小刘将军,按说他比自己的队伍还先开拔,却怎么还没到,这就奇怪了。

刘宗敏狠狠地骂道:“不管那个蠢货了,死了刘屠夫还吃带毛猪不成,没那两千人,我一样取得胜利。各位明天定要奋勇杀敌,却不可堕了我中军威名。”

“谨遵刘将军军令。”众人轰然应道。

第二十七章 黎明前的黑暗

开封南六十里,通许、陈留、杞县交界处的大平原。朱仙镇。

李自成大军已经出动。

公元一六四二年,明崇祯十五年初夏。

正是黎明时分。

虽然主战场定在朱仙镇,但战役的最后结果决定着北面大城开封的最终命运。在历史上,因为背靠着黄河水运,加上在明以前这里气候温润,灌溉发达,是中国最早开发的地区。尤其是在汉以前,这里还是标准的亚热带气候,在二十世纪的一次考古挖掘中,甚至还挖出大象这种典型的热带大型生物。从战国时魏惠王迁都大梁以来,开封就做为一座历史名城而存在,五代后,后梁、后汉、后晋、后周、北宋和金,先后有七个朝代在此建都,故称“七朝古都”。特别是北宋定都开封后,拓展河道,修筑城垣,更是奠定了开封的中原核心城市的地位。到了明朝,开封虽然再不复北宋时的繁华,但在十三个省会城市中却是首屈一指的城市,仅次于北京和南京两个大都市。所谓“势若两京”并非过誉之词。

此刻的河南因为气候恶劣,再不是富饶肥沃之地。但开封这个地方还是分封了大量的朱家王族成员计有有亲王一人,郡王六十六人,镇国将军一百八十人,辅国将军四百人,奉国将军六百九十人人,镇国中尉七百人,辅国中尉一百八十人。而这些王族的数量还在进一步增加中。

天下藩封数汴中。这座城市集中了大量财富,也是朱家根基之所在。重要之处自不用多说。

也因此,要取天下,先必取中原。要取中原,先必克开封。

打洛阳时已经赚得盆满钵满的李自成自然不会放过这一颗已经熟透了的果子,发精锐之师,取汴梁之财富,囊括天下易如反掌尔。

闯王中军率标后威武将军骑兵营统领高原,此刻正骑着一匹高大的河曲马背上,他扭转身子看过去,身后,无数辅助兵打着火把像工蜂一样在平原上忙碌,星星点点,如梦似幻。

这是荀宗文所带领的辎重队,其中还有五百多王、黄两家的百姓,所有的人都热得浑身大汗,正忙碌地将帐篷、武器、草料王大车上装。几百匹骡子不安地咆哮,好象正在为即将到来的血战而激动。马夫们口中叫骂着,将鞭子狠狠地抽在这些大畜生背上。

有人在大声惨叫,黄家的一个后生捂着下腹满面抽筋地蹲在地上,在套辔头的时候他被一头驴踢中了下阴。有人抖瑟着嘴唇,不知道在念叨着什么。对于王黄两家的百姓来说,新的一天是一个地狱,为了吃上饱饭,他们不得不随着蛮子高原来到这片大杀场。好在,高原对大家极好,一大早没个人都领到两个热热的大馒头和一碗羊汤。为了那碗香喷喷的羊汤,就算死,也值了。

王有才大声地指挥着两家的人,“小九,你他妈没吃饭呀,绳子捆好一点,打八字结,等下打起来马料掉了你赔呀,知道黑豆多少钱一斤不?火药,嘿,装火药的那个,塞子盖紧,见了水小心你的脑袋。别以为到了军队我就管不了你们,老子女婿是高原,儿子是将军。你们是我的佃户,一辈子都得听我老王家的。快,帮军爷们穿铠甲,带子要勒紧了。”骑兵们都一身铁甲,单靠自己的力量根本没办法穿上这种笨重的装甲。也因为这样,一个骑兵都带着一个护兵,而护兵都由辎重兵和王、黄两家的人充任。

因为离开战还有一段时间,现在是列阵时间,浑身重甲的骑兵也没骑上马背,都笔直地站在马边。身边的护兵殷勤地侍候着。

马都是李自成历次大战收集而来的健马,大多产于河套草原,在高原的喂养下一匹匹高大健壮,膘肥肉满。马头上装着黄铜辔头,辔头上还戴了一顶棉制小帽,长长的帽子直套到马肩,与马前胸的棉甲连为一体。棉甲上缀满精钢铁片,在火光下,点点闪亮,浑身都被这钢铁的湛蓝包裹。这样一具马甲起码值两百两银子,这还不算骑兵身上的盔甲、武器和养护这一支军队所需投入的人力、物力。

八百骑实在太少,一旦投入朱仙镇战场,根本可以忽略不计。要想在关键时间内起到关键作用,就得握成一个拳头朝敌人的要害狠狠砸去。也因为这样,高原没有特意区分轻、重骑兵,所有骑兵统一穿重铠,马上都着棉甲。一人一把雁翎倒,一把火绳枪,一柄眉尖刀。

在许多闯军将士还使用最原始的锄头做武器的时候,这是一支武装到牙齿的军队,这是一支用金钱堆积成的部队。再加上士卒都是百战勇士。

这是闯军的骄傲。

高原坐在马背上,朝前看去,天还没有亮,远处的地平线上还没出现敌人,如同一片黑黝黝的大海,平静无波,却蕴涵着说不清道不明的危险。

离太阳升起还有一个时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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