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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漫)芙兰_分节阅读_第48节
小说作者:水芙   内容大小:699.45 KB   书页:(综漫)芙兰Txt下载   上传时间:2011-07-26 21:02:08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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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比例,只随意套了一身漆黑的长袍,隐约可以看见胸膛的结实……

    塔尔塔罗斯是深渊之神,他的本质和混沌之神卡俄斯的本质是一样的,同属于混沌,只不过在怪物孩子们一个接一个诞生之后,他就没有再露出过笑容,好看的眉毛总是微微蹙起,面带忧郁,力量也偏向阴寒,不可否认的是他十分强大。

    拉瑞尔不高兴地把目光移向塔尔塔罗斯身边的明塔,酸水不可抑制地冒出来。

    这个弱得要死的女神有什么资格在他身边,还一副亲密的样子?!

    明塔突然感觉到一股寒意攀上背脊,她抬头看去,对上拉瑞尔满怀杀意的目光。

    顿时,明塔惊了。她也知道自己很废柴,春之女神的神职不是战斗型女神,可她今天应该是第一次见这个妖魔,刚才也没开口说话,怎么就得罪他了?

    收到明塔求救的眼神,芙兰愣了一下,她顺着明塔的目光看了看拉瑞尔,再看看明塔,脑门上打了个大大的问号,然后朝明塔摇头,她也不晓得是怎么回事,她和拉瑞尔又不熟。

    塔尔塔罗斯拉瑞尔一眼,那种眼神他无比熟悉,每次该亚就是这么看他的,便开口道:“小子,你迷上本座了?”

    忧郁帅哥用流氓的语调说出如此雷点十足的话,瞬间把和他不熟的芙兰雷倒,幸好尚轩和西瑞尔一人一边扶住她,才不至于和脚下的土地来一次亲密接触。

    芙兰盯着塔尔塔罗斯,眼角抽搐不止。明明前几次和她说话的时候,尽管躲躲藏藏不让人看到他的模样,但起码语调用词都很算正常,怎么突然变样了?

    明塔倒是一脸了悟的表情,希腊神系的畸恋是家常便饭,人兽都有,何况是耽美,移民多年的她对此习以为常。其实除开恶名在外,光看塔尔塔罗斯的容貌是相当有吸引力的,要不该亚也不会持之以恒地倒追他那么多年,纵然那位女神情人无数,却唯独对他念念不忘。

    “咳,别误会,他不是我那盘菜,我有情人了。”说完,明塔迅速从塔尔塔罗斯身边退开,她对自己的倒霉体质有了基本认识,可不想因为一个误会变成飞灰。

    明塔跳到芙兰身旁,在她耳边低声说:“别理他,他刚看完一套凡人修仙的电视剧,正在装A和C之间的字母,你懂的。”

    塔尔塔罗斯倒是满不在乎,混希腊的,脸皮不厚点早就为自己有那群亲戚羞愤而死了。

    他上下扫视拉瑞尔,然后明显厌弃地说:“哼,本座不喜欢男性!”

    “妖魔是没有性别的。”烟雾散去,拉瑞尔变成一个高挑熟女。

    谁知塔尔塔罗斯又是一扭头,甩开正想挽他手臂的拉瑞尔:“瘦巴巴的没手感。”看惯了提坦神系的丰满美人,他对女性体型很挑剔。“况且……等你能打赢该亚再说吧。”

    接连被拒绝两次,心高气傲的拉瑞尔笑容挂不住,咬牙切齿地问:“该亚是谁?”

    “我姐姐,也是差点成为我妻子的女神,这个世界的五大创世神之一。你要是能在她手里活下去,本座会考虑的。”

    这话听上去很嚣张,未尝不是塔尔塔罗斯表达关心的一种方式。

    依该亚的性格,肯定不会眼睁睁看着塔尔塔罗斯属于别的女性,与其有了感情,等情人被该亚杀死再难过,不如一开始不要有希望。另一方面塔尔塔罗斯对该亚也还有情分,要他对该亚动手是不可能的,所以想做他的情人就要有在该亚手下自保的能力。

    本地原产的女神里,只有尼克斯能和该亚一较高低,不过尼克斯和厄瑞玻斯是一对,塔尔塔罗斯基本死心了,如今冒出的妖魔之君力量属性和神族不同,不过倒是很强,也许可以试一试。

    “他刚才是在耍帅吧?”芙兰和明塔咬耳朵。

    明塔貌似惆怅地仰天:“男人啊,给个朦胧的答案,轻易挑起了两个女性的战争,三角恋不愧是永不退潮的主题。唉,女人何苦为难女人?直接把他撕成两半,一人一半多好,公平公正又公道,反正是神,没那么容易死。”

    耳尖的塔尔塔罗斯在暗暗盘算掐死明塔所要承担的后果,以前他装深沉从来没有失手过,瞧瞧他在外的恶名就知道,那是何等威严,所谓牛B就是装B开始的。

    原本芙兰刚来的时候还挺尊敬他,都是明塔这妮子,老是掀他底牌,他创世神的威严啊!揭人老底什么的,最讨厌了!!! 
 
  
    仇恨的种子

    芙兰一行人在塔尔塔罗斯的地盘里又待了一段时间,听说死神实在搞不定冥王派下的任务,舔着脸偷溜回冥府找睡神哭诉,好不容易在睡神的帮忙下说服厄里斯去地上帮他完成油画。

    即便同是冥神,又是尼克斯的儿女,死神对厄里斯也是怕怕的,这位女神相当地神经质,最喜欢挑起纷争,看谁都不顺眼,对她只能顺毛摸,偏偏修普诺斯就是有本事和每一个冥神和平共处,这是塔纳托斯最佩服的一点。

    厄里斯的性格虽然不好相处,但神力是一等一的强大,脑经也十分好使,多才多艺自不待言,毕竟纷争女神是干挑拨离间的工作,认真起来比雅典娜的洗脑功夫更强。

    有了厄里斯的友情支援,死神总算能专心办理搬家事宜。

    不过要是会乖乖听话,那就不是厄里斯了。看在修普诺斯的份上,油画她会画,不过圣战她也要玩一把,憋在冥府那么多年,脑子都要生锈了。

    得知厄里斯又往人间扔金苹果找附身对象,塔纳托斯就差丢脸地哭起来。

    厄里斯好可怕的说,本来圣战就很乱,她也参一脚,岂不是又要来一场众神之战?上次的特洛伊战争让人间的死者骤增,差点没把他累死,现在人类的世界科技发达了,厄里斯的纷争种子能散播到更远的地方,死亡名单岂不是会更厚?

    他实在应该该跟着修普诺斯一起回冥府才对的,早年哈迪斯陛下就发话,要他一个人承包勾魂的业务,就算他要参与圣战,等圣战完了累积的任务还得他去做,不可能有任何侥幸逃掉本职工作。

    呜呜!冥王陛下整一个工作狂,在工作问题上死认真,真令人受不了!这样下去,他要到何年何月才能去找芙兰啊?!

    换上标准装备的哈迪斯战力非同凡响,他再也不拿剑跟雅典娜死磕,考虑到自己还披着亚伦的马甲,为了不让天马、萨沙的存在影响到亚伦的灵魂,他索性站在远处挥舞双叉戟,强力大范围群攻法术一个接一个往圣域扔。

    冥王发威是相当可怕的,第一个法术过去,圣域人口起码减少一半,后来雅典娜及时反应张开结界也没能撑多久,在哈迪斯绝对强大的神力面前,她的结界就像一层薄薄的玻璃,挨上两三下就破碎了无痕。

    直到圣域在一阵狂轰滥炸之后变成废墟,几乎感应不到除雅典娜之外的生命气息,哈迪斯才冷哼一声飞走。以前的圣战真是浪费时间,那些圣斗士不过是人类罢了,雅典娜装纯扮弱,哪里能扛得住他的神力,雅典娜穿上神衣进入战斗状态才勉强能做他的对手,前提是他不用隐身帽。他没兴趣跟雅典娜磨叽,他的目标是——宙斯!

    在哈迪斯出现之前,雅典娜已经派人准备船去星之魔宫,一群白银圣斗士去寻找并修理年久失修的飞天大船,同去的还有狮子座黄金圣斗士雷古鲁斯,主要是防止冥王军偷袭。

    水瓶座的笛捷尔和天蝎座的卡路迪亚则前往亚特兰蒂斯,寻找海王的遗产奥利哈尔刚充当飞天的能源。

    此外双鱼座雅帕菲卡、巨蟹座马尼戈特、金牛座哈斯加特、处女座阿释密达以及教皇塞奇均已牺牲,射手座希绪弗斯至今仍是植物人,由于没能打破死亡森林的结界,塞奇的孪生兄长白礼并没有进去封印睡神,山羊座艾尔熙德也没和梦幻四神战斗。

    倒霉的是奥利哈尔刚连同波塞冬的神识一并成了芙兰的补品,如今亚特兰蒂斯被水魔占领,贸然跑过去的笛捷尔和卡路迪亚同样落入水魔贵族的手里,有去无回。

    没有能量的船哈迪斯根本不在意,厄里斯便顺手把那一块划为自己的游戏场地,她生平最喜欢破坏团结。有难同当,有福却未必能同享,只有在清苦到只剩下友谊的情况下人类才会完全信任另一个人,因为他已经没有任何东西能再失去,一旦有了追求幸福的权利,要分化他们其实很简单。

    作为冥神,看得最多的就是人类死后的罪名,对人类的劣根性尤其了解,那也是其他智慧种族共有的弱点。

    冥神尤其知道人类喜欢什么、讨厌什么、害怕什么,然后针对他们的性格施以惩罚。聪明的厄里斯更加善用精神弱点挑起纷争。

    雅典娜的手下看上去格格正气凛然,能够为女神舍生忘死,这要归功于雅典娜高明的洗脑手段,男人尤其容易被大义一类的东西所迷惑,认为自己的牺牲是拯救世界,不如索性成全了他们那可怜的愿望。

    厄里斯的手法很简单,她总是精于用不起眼的小物件激起人性的猜疑。

    爱美是女子的天性,所以她用一颗精美的金苹果写上暧昧不明的一句话,挑拨了三位高贵的女神闹了一场婚礼。

    可是这次的对象是一群男人,金苹果那种东西肯定吸引不了他们的目光,所以厄里斯这次准备的是一把雕刻精美咒文的小匕首,上面写着“战斗成就英雄”。

    这些人不是想要当拯救世界的大英雄吗?那把匕首杀死越多的生命,就能赋予持有者越强大的力量,所谓的生命不仅限于人类。

    在厄里斯的安排之下,那把匕首被一个叫尼尔杂兵“偶然”捡到,一开始尼尔没有在意那句话,只是看匕首精美,看上去有些历史价值,刀锋寒光依旧,在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荒山野岭里又找不到失主,便自己收起来。

    直到当天晚上起夜时遇到野生的狼群袭击,尼尔没把大件的武器戴在身上,只有这把看起来更像装饰的小匕首不知怎么地一直拿在手里,没多少战斗力的他居然巧合杀死一头狼,然后突然感觉到一股力量涌进身体里,刚经历战斗的疲惫顿时褪去,身体反倒有种热血沸腾的感觉。

    等回过神来,一群狼竟统统死在他的手里,他没有流一滴汗,反而体力充沛,这种感觉真的太美妙了!

    狼群的吵闹声引来其他士兵,当看见一地狼尸和完好无损的尼尔,纷纷露出惊讶的表情,连雷古鲁斯也夸奖了尼尔,尼尔冒着幸福的泡泡,他相信这是匕首的魔力,便把此事说出来,满怀不舍地想要把匕首献给雷古鲁斯。

    雷古鲁斯拒绝了,东西是尼尔捡到的,应该尼尔留着,等主人出现再还回去。至于匕首的奇妙功效,雷古鲁斯拿着匕首挥动几下,没觉得有什么不妥的地方,认为应该是尼尔的心理作用。

    尼尔和多数人一样崇拜黄金圣斗士,但他不认为匕首使自己变强是心理作用,尤其是杀死一个对手的时候,匕首真的能够赋予他力量,以前的他根本不敢想自己能载短短几分钟之内干掉狼群。

    后来尼尔又偷偷跑到附近找其他动物试了几次,发现自己真的越来越强了,杀的对手越强大,他能得到的力量就越多,这样下去,成为英雄不是梦!

    尼尔的朋友看不下去,那些动物是无罪的,他指责尼尔滥杀的行为太过分了。

    一次两次,尼尔也下定决心不再用那把匕首,但是匕首一离手,他就感觉到自己的力量仿佛在一瞬间被抽去,他又变回那个弱小的杂兵。

    不,在尝试过拥有力量之后他承受不住失去的空虚,大不了他不再出去滥杀动物,只把匕首戴在身上……

    想法很美好,然而只要他一个人外出,一定会有一群凶猛的野生动物围上来,他也习惯性地抽出匕首开始展开屠杀。

    最后,尼尔发现周围的伙伴看他的目光渐渐变了,从劝谏到排斥,不愿再和他说一句话。那些圣斗士大人都忙着船的修理工作,没有太多精力去注意杂兵们对尼尔的排斥。

    尼尔一个人默默忍受孤独,他的内心挣扎了好几次,最终决定把匕首放回最初捡到的地方。

    不料走到那却发现一个老人家,虽然须发雪白,一双眼睛却犹如神鹰般锐利,锋芒毕现,一看就是个饱经考验的强者。

    那位老人家告诉尼尔,他是那把匕首的原主人,匕首是他的家传之宝,是一件神器。年轻时他也靠着匕首得到强大的力量,而后被自己昔日的好友排斥,好几次他几乎崩溃,却坚持下去,最后他发现自己的坚持是值得的,有了力量他才能保护自己需要保护的人,他终于成为了英雄,看到了更加宽广的前程。

    他说,那些人是妒忌,原本也是杂兵的尼尔突然有了力量,那些人依然是杂兵,所以他们妒忌尼尔的好运气,刻意排斥他,如果尼尔不要匕首,那他就永远只能当个默默无名的杂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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