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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漫)芙兰_分节阅读_第18节
小说作者:水芙   内容大小:699.45 KB   书页:(综漫)芙兰Txt下载   上传时间:2011-07-26 21:02:08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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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女神是百分百的睚眦必报,她讨不到好,也不会让别人好过。
  “事实如此,我今天刚收割了俄耳甫斯的灵魂,听命运三女神的口气,珀尔塞福涅还为此找过她们的领导者,命运之神摩罗斯,俄耳甫斯后来的命运就是拒绝酒神女信徒的求爱,又在言语上冒犯了小气到不行的狄俄尼索斯,结果被酒神手下的狂女活撕了,分尸分得很碎,他的母亲为了将他的尸体拼凑完整费了不少功夫。”
  酒神狄俄尼索斯是典型的精神病患者,他没出生就死了妈,只负责生不负责养地老爸宙斯又极度缺乏责任感地让刚出生的婴儿自生自灭,自己跑去寻觅第N春,在缺乏亲情的环境里长大,孩子都会有心理疾病。何况宙斯还有个善妒的老婆,赫拉对丈夫的情人和私生子统统恨不得五马分尸之、千刀万剐之,据说狄俄尼索斯是匝格瑞俄斯的重生,赫拉知道杀不死他,于是令他疯癫,让他不得不到处流浪。
  生活在这样的大环境下,不疯也疯了,狄俄尼索斯的性格自然是极度扭曲,容不得半点冒犯,而且他是走极端路线:对他好的人,他十倍回报;冒犯他的人,他百倍奉还。
  塔纳托斯对此习以为常,他以为芙兰急着搬家是不想再见俄耳甫斯,得知这个消息的芙兰一定会高兴,没想芙兰的脸色只是僵了一下,并不见有多少喜色,苍白的容颜略带一丝同情。
  同情?塔尔塔罗斯的女儿也会有这种情绪吗?!
  果然很奇怪。
  冥府的光线阴暗,他总是看不清芙兰的面容,直到在人间看见她,那美丽的模样一点也看不出是塔尔塔罗斯的后裔。
  芙兰的容貌是不是幻术所变有待商酌,不过经过长期的相处,他发现芙兰尽管是以灵魂为食,可是她的性格一点也不像塔尔塔罗斯那些怪物孩子,嗜血、好战、为杀戮而兴奋,她在人间平淡生活的模样就仿佛是一个真正的人类,她身上连神族特有的高傲也找不到,就连仙女,面对人类的时候也会显得高高在上吧?
  塔纳托斯困惑不已,最初是好奇才靠近,随着接触了解她,反而越加好奇。
  自大、孤僻、冷傲、嗜血……集合了所有负面形象的塔尔塔罗斯真的能生出这样的孩子来吗?她的神秘吸引了他,很想探索出真相!

  特洛伊战争

  芙兰占着地理优势,现场观看,结果只看了两三场,就从兴致勃勃变成索然无味。
  以前在神陵的时候,芙兰也经常用水晶球看人间,中国古代的战斗动辄上万人群殴,场面宏大自不待言,反观特洛伊战争也就是几千人的战争而已,比起数万乃至数十万大军的混战,气氛差的不是一星半点,芙兰表示她很无聊。
  而且,这根本不是一场战争,有神加入的战争哪能叫战争,分明是诸神之间斗气的游戏嘛!
  你看你看,狄俄墨得斯看到阿瑞斯时已经很坚定很迅速的转身给自己的脚底抹油,准备战略性暂时或永久地撤退。这位童鞋很有自知之明,心知自己一介凡夫俗子不是神的对手,尤其对方还是以暴力出名的战神,典型的四肢发达头脑简单,智商不高但武力值绝对不低,在战场上跟他打是找死。
  这时雅典娜突然冒出来,抓着狄俄墨得斯那倒霉孩子就是一通思想教育,无非就是你家伟大的祖先建立了多少光荣伟大的功勋,你多强壮多英勇绝对是英雄的典范,你现在装备精良连马都是那么优秀的品种,准能把阿瑞斯打得连赫拉也认不出来,你这样做逃兵上对不起祖宗下对不起娃,对不起全心教育你的恩师,对不起祖国期盼你得胜归来的老百姓!今天你逃了,等日后狗仔队爆料出去,你还有脸活在这世上吗?就算你自杀,拿什么去见地下那些指望你把家族发扬光大的祖先?真正的勇士应当不畏死亡,勇敢地直面惨淡的人生!
  雅典娜的智慧女神之名不是白挂着的,也许创作方面她比不上古老的智慧神普罗米修斯,但胜在她有一张能把死人说活的巧嘴,只见她一番舌粲莲花下来,狄俄墨得斯被说得惭愧不已,深刻反省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忠心地追随女神的脚步,坚定地以女神为信念一百年不动摇。
  收到狄俄墨得斯的崇拜,雅典娜当即拍拍胸脯保证本女神是你坚强的后盾,不要怕,上吧!
  于是,前一刻还忙着逃跑的狄俄墨得斯立刻转身,手持武器高举女神万岁的大旗,义无反顾地朝阿瑞斯发动进攻。
  别的狄俄墨得斯不敢保证,起码他老兄知道一件事——雅典娜是个比阿瑞斯更加暴力的女神。
  自古至今阿瑞斯被雅典娜的敲了多少回闷棍,连宙斯也说“惩治阿瑞斯,她比谁都行”,狄俄墨得斯闯出点名堂光宗耀祖也不容易,他自是不想在战场上做逃兵,既然要拍阿瑞斯,跟着雅典娜的步调走准没错!
  事实证明狄俄墨得斯的选择是正确的,雅典娜非常阴险地找她大伯哈迪斯借来隐身帽。这是哈迪斯的标志性装备,约等于无敌外挂,虽然没啥逆天的百倍增幅作用,但好处是敌人打不到你,饶是不小心对上BOSS,想想滴水穿石,咱坚持个几年,用戳的也能把它戳死。
  雅典娜兴致一上来,一把将负责给狄俄墨得斯驾驶战车的塞奈洛斯从车后撂拨到地上,亲自站在狄俄墨得斯的战车上,抓起鞭子和缰绳,策赶风快的驭马,首先对着阿瑞斯扑冲,两眼就像饿狼看见猎物。
  以上是雅典娜见到阿瑞斯的条件反射,两位有战斗之名的神祇皆有“既生瑜,何生亮”的念头,阿瑞斯觉得战神有他一个就够了,雅典娜挂了智慧女神的头衔还来跟他竞争上岗,太不道德了!雅典娜则觉得阿瑞斯分明是她的手下败将,居然硬占着神职不谦让,她恨不得立刻对阿瑞斯的后脑勺来上那么一下,把他拍成脑震荡,最好终身瘫痪,逼他交出神职。
  隐身帽使得阿瑞斯看不见他的克星,嗜血的战神发现先前逃跑的小子不要命地朝他奔过来,当即决定给这小子一点教训,逃兵就要又逃兵的样子,跑一半又折回来算神马事,做事要专心懂不懂!
  阿瑞斯的铜矛飞过狄俄墨得斯的轭架和马缰,凶暴狂烈,试图把对手夺杀。遗憾的是隐身的雅典娜悄悄拨开阿瑞斯的长矛,然后给狄俄墨得斯开外挂,使他的枪深深地扎进阿瑞斯的肚腹,把枪矛推进深厚的肉层,然后将它绞拔了出来。
  光看,芙兰就觉得疼。即便凡间的兵器并不能给神造成致命的创伤,但神也是有痛觉神经的。
  话说雅典娜真的相当不厚道,她明明可以自己出面砍翻阿瑞斯和阿芙洛狄忒,偏要借狄俄墨得斯的手去做,还给自己加上隐身帽,阿瑞斯那笨蛋脑袋未必能发现雅典娜使诈,日后报复的对象也只会是倒霉的狄俄墨得斯。
  双方的英雄纷纷抱神的大腿,两国的国王也为了战事不断向神献祭,拿了人类的好处神明也要有所表示。结果人间在打,奥林帕斯也在闹,这已经不仅仅是赫拉、雅典娜、阿芙洛狄忒赌气的问题,逐渐演变成相互拉上自己的好友情人,一起打擂台的混战。
  战争打了十年,奥林帕斯一群神挣了不少人间的收入,也闹起了矛盾,具有最高裁决权的宙斯只好装成庙里的神像,扮起威严愣是不吭声不表态,心里暗自庆幸好在当年他精明,把金苹果的决定权丢给帕里斯,不然今天被闹的就是他了。
  两国的士兵杀红了眼,参战的诸神也斗得不可开交,根本没有心情和时间去猎艳,芙兰对此十分满意,这意味着她可以放心地躲在城内,起码十年内都很安全,还能即时享用塔纳托斯送来的英雄灵魂。
  当然,芙兰也时不时在停战的空当跑到稍远一点的地方,或是去普罗米修斯家串门子,由那位大神指引去饱餐一顿并搜罗丰厚的战利品。
  “特洛伊的战争快结束了。”普罗米修斯突然冒出一句。
  “嗯,我知道。”算算也快到十年了。芙兰并不意外他会知道远在千里外的事,普罗米修斯的情报网之广她深有感触。
  “下一步有什么打算?特洛伊城破的话,你也不能继续在那住下去了吧?”好歹相识那么多年,普罗米修斯清楚芙兰不准备和太多的神有交情,因为她本身就是以神为食,对食物产生感情可不妙。
  “久闻亚特兰蒂斯是一座美丽的海上城市,我想去那看看。”
  “这决定恐怕不太好。”听了她的话,普罗米修斯为难地皱眉劝道:“波塞冬安分得够久了,加上这次奥林帕斯诸神为了特洛伊内乱不止,好几个主神都受了轻重不等的伤,正是进攻奥林帕斯的最佳时刻。亚特兰蒂斯是波塞冬最大的海上基地,一旦开战必定会受到波及,和特洛伊战争不同,亚特兰蒂斯城内也不安全。”
  芙兰丢开某个被吸成干的炮灰,忧郁地望天:“争了那么多年,屡战屡败,屡败屡战,波塞冬居然玩不腻,一得空就上门找打,他也太有坚持了。果然是嫌钱多,海界的物产丰富过头,才会如此浪费。”难不成波塞冬有M属性?
  “这我可不知道。”普罗米修斯的笑容永远是温柔宛如能包容一切,只有细心的人才能注意到他眼底偶一闪过的睿智光芒:“不过,如果是那里的话,我恐怕不能陪你过去,下一次对海王的战争,奥林帕斯派出的主将必定是雅典娜。”
  “不是还没打,你肯定?就算阿瑞斯受伤了,阿波罗、阿尔忒弥斯也是不错地战力,宙斯的雷霆才是对付海王的最好武器不是吗?”
  “这是对雅典娜的考验。上一次雅典娜联合波塞冬造反,宙斯面上不显,心里对这种事是最计较不过的了,他必须要雅典娜表示一下对他忠诚。”说着,普罗米修斯牵起芙兰的手放到唇边轻轻一吻:“我的门扉永远为你敞开,有需要的话,随时能来找我。”
  芙兰面不改色地收回手,说:“咱们相识那么多年,我老觉得你好奇怪。早在第一次碰面我们就签订了契约,即便日后你帮不上我,我也不会对你不利,相对的你要对我的事情保守秘密。当然如果你愿意成为我的朋友,我会更加开心,毕竟你是一个值得欣赏的对象,可惜我到现在还是不太了解你的一些行为。”
  “刚才的行为?还是我冒着被死神发现的危险去找你的行为?”
  “不,我相信你的智慧,你不会被塔纳托斯发现,但你也没必要一直来找我,提供情报的话可以用寄信的方式。何况你每次都跟我一起来狩猎,就算你再讨厌其他的神,这样看着我吃掉他们,你也会感到不舒服吧?”普罗米修斯再怎么恨他们,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同类被吃,通常会觉得恶心反胃才对。芙兰看得出普罗米修斯脸色不太好,既然不舒服又何必勉强自己看呢?
  “是有点,不过……我想见你。”普罗米修斯上前一步,迅速在芙兰的嘴角印下一个吻:“我以为你知道的,我爱你。”
  芙兰僵硬了几秒,才说:“抱歉,我的反射弧比较长,说实话到刚才为止我一直认为你最爱的是人类。”
  “人类舍弃了我,他们向宙斯献祭,所以我也丢弃他们,然后我遇见了你。芙兰,你还年轻所以你不懂,神是不死的,我们的生命十分漫长,当看尽一切,万物再不能产生丝毫丝印的时候,必须为自己找一个目标,才能不让漫长的生命变成可怕。”
  “……原来我就是那个目标啊?”难得听到一次告白,不料竟有此等内幕,真叫人高兴不起来。
  “我不愿意欺骗你,长久的阅历使我拥有更多的智慧,也能更清楚地分辨自己的感情,我讨厌所有的神,然而对象是你的话,我很乐意尝试追求。”
  “可我不乐意接受神族的爱情游戏,尽管我欣赏你。”芙兰不悦地转身,冷声道:“以后,我们没有再见的必要,我想你很快可以找到很多爱情以外的追求目标,或是另一段爱情。”
  看着她瞬移离去,半晌后,普罗米修斯才收回抬在半空的手,长长地叹了一声,脸上满是无奈地苦笑。
  没错,他很快可以找到新的目标,未必非要爱情不可,然而芙兰却是他唯一爱上,并渴望去追求的女性。她永远不会了解,当他走投无路之时那种绝望,他并非不怕死,多年的束缚他受够了,那时出现在他面前的芙兰让他再一次听见心跳的声音,随着相处越发喜欢被她需要的感觉,因此想要和她在一起,为此他变得笨拙,不知所措,一心想着不要用花言巧语去欺瞒她,没想到竟会被误会。
  可惜,被拒绝了啊,他甚至没来得及告诉她这不是一个游戏——真的,爱上了你。

  神罚

  先前被普罗米修斯给气到,芙兰跑回自己的住宅生了好一通闷气,错过了最佳的搬家时间,等她火气降下来准备款款包袱的时候,特洛伊城已经被希腊人攻破了。
  平心而论普罗米修斯是个不错的对象,脾气好,有学识,最重要的是他的长相明显不属于当代希腊人所欣赏的健美先生,但也不是小白脸排骨精,而是更接近东方审美的温文尔雅又不失强健精炼,脸上总是带着和蔼可亲的笑容,让人一看就对他心生好感。
  和普罗米修斯相识了几十年,芙兰得到不少帮助,她对普罗米修斯自然也是有好感的。普罗米修斯学识渊博,又善于察言观色,即便是一些乏味的学术知识从他口中说出来也会让人兴致盎然,跟他说话十分轻松,任何人都会喜欢上与他相处的气氛。
  所以,即便普罗米修斯清楚她的底细,芙兰也未曾想过钻契约的空子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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