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困难。
地面上,痛失爱女的得墨忒尔发疯般走遍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她只知道自己的女儿被绑架了,却找不出任何线索,而慑于宙斯和哈迪斯的威严,知道戈莱行踪的神纷纷缄口不言,被问急了就东拉西扯随便乱指。时间久了,众神对她也逐渐由同情转为厌恶,因为这个“女疯子”为寻找女儿搅得世界上没有片刻安宁。他们越加拿她开起心来,忽而指向东南,忽而指向西北,无非是想把她支走,过几天太平日子。
最后是太阳神赫利俄斯同情这位母亲,告诉她戈莱被哈迪斯带到冥府,得墨忒尔知道自己受了众神的欺骗、愚弄,愤懑和气恼又加深了一层,干脆下了一道命令让全世界的植物一起凋零,所有的庄稼全部枯死,大地上不允许出现一丝绿色。她自己则躲到一个偏僻的地方,不再露面。
这一来,天上地下全部乱了套。老百姓没有粮食吃,每天都有成千上万人饿死。成群结队的亡魂拥入冥府,吵吵闹闹,把哈迪斯弄得心烦意乱。众神也因为得不到人间的祭祀和礼物,办不起宴会而了无生趣。
眼看时机差不多了,宙斯站出来装好人,派遣自己忠实的狗腿子赫尔墨斯为使者,前去冥府接回戈莱。
此时披着戈莱面皮的明塔早就和哈迪斯商量好了,哈迪斯当着赫尔墨斯的面承认眼前的女性是他的情人,而且吃下了冥府的食物,不可以离开,自始至终没说过她是戈莱。
熟知宙斯奸计的赫尔墨斯眼睛一亮,以为戈莱已经完成任务,虏获了哈迪斯的心,加上在冥王殿未曾见到珀尔塞福涅,就更加放心了。
当然,面子上还是要装一下,争取让戈莱有机会回到地上,定时给宙斯传递冥府的机密。
岂料哈迪斯在这个问题上坚决不松口,表示他很爱自己的新恋人,一刻也不想和她分开,再说结婚后夫妻同住乃是常识,要他放情人回娘家,除非宙斯敢答应每年让赫拉到养大她的海神俄刻阿诺斯家里住几个月!
至于得墨忒尔的问题,哈迪斯表示他毫无压力,反正人间很少给他祭祀,而且塔尔塔罗斯新生的女儿也是以人类灵魂为食,原本的灵魂只够喂刻尔柏洛斯,多一张嘴多一份负担,作为食物的人类再死多一点才好呢!
再说得墨忒尔又不是只有戈莱一个女儿,她跟波塞冬也生了一个女儿,既然戈莱已婚,就让她守着另一个未婚的女儿去吧!要不然,叫宙斯找个夜黑风高的晚上爬墙进农神殿,再跟得墨忒尔生个女儿不就好了。
赫尔墨斯无语了,敢情冥王陛下您要推得一干二净啊,别忘记得墨忒尔之所以对女儿百般维护,您老是要因之一!
克洛诺斯当初第一次砍人,没能一击毙命砍死自己老爸乌拉诺斯,结果乌拉诺斯趁着喘气的机会诅咒克洛诺斯也会被自己的娃灭掉。克洛诺斯畏惧乌拉诺斯的诅咒,他能够一刀两断把将乌拉诺斯变成太监,却不代表他也可以自己当和尚修身养性。
神族小孩子的力量怎么也比不上成年的神,为了防止自家孩子死后复活,克洛诺斯养成吃孩子的习惯,毁尸灭迹当做孩子们不曾存在过不就没人能灭他了,他觉得自己的智商其实不低。
第一个遭殃的就是哈迪斯。偏偏神族的孩子早慧,自家老爹效仿猪八戒吞人参果的模样给哈迪斯幼小的心灵造成极大的打击,本来神族的孩子因为近亲结婚就容易产生心理变态,结果哈迪斯对人生绝望之后,向着忧郁阴沉发展了。
后来赫斯提亚和得墨忒尔享受了跟哈迪斯相同的待遇,本来怀着对世界美好期待出生,却被老爹当馒头啃掉就够难过的了,在这么伤心的时刻,突然看见角落里阴沉黑暗犹如贞子花子伽椰子附身的老哥,再结合四周堪比惊悚电影经典环境的场面,胃酸中漂浮着各种动物的尸骨,偶尔发出嗞嗞嗞的腐蚀声……两位女神MM的心情即时从悲哀升级为悲愤,从此对男性彻底绝望。
赫斯提亚指着斯提克斯河发誓要当个处女神,得墨忒尔也有此志向,可惜被两个死皮赖脸的弟弟给搅合了,可她仍不死心地将自己的愿望加注到女儿的身上,努力赶跑戈莱的追求者,可惜依然事与愿违。如今一听是哈迪斯抢走女儿,你说得墨忒尔能不崩溃吗?
后面出生的三个比较走运,瑞亚用一只小马代替波塞冬,把他藏匿在曼提尼桠尔尼泉附近的绵羊群里,波塞冬的幼年跟宙斯差不多,他是在罗得斯岛上由忒尔喀涅斯和海洋女神抚育长大的。
赫拉则是因为一则预言得救,本来克洛诺斯这家伙最怕地就是预言那东东,可见对付迷信的家伙还是用迷信的办法最有效。
宙斯不用说大家也知道,一颗石头就蒙混过关,只是不晓得那会正在克洛诺斯肚子里画圈圈的三位有没有被上方掉落婴儿大的石头砸到。
重新回到正题,宙斯在戈莱的归属权争执上虽然落败,但能够破坏冥王冥后的婚姻对他来说就是件大大的喜事,所以毫不吝啬地奖赏功臣,赫尔墨斯再度踏进冥府之时悄悄把春之女神的神职交给了他眼中的戈莱,希望戈莱能永远地守住冥后的位子。
得到神职的明塔喜不自胜,马上躲回极乐净土融合。
这个时候一直在冥府四处寻找戈莱的珀尔塞福涅也回来了,听说戈莱变成冥后她非常生气,顾不上摆冥后的排场,气势汹汹直闯冥王殿,本想炮轰哈迪斯一顿,然而左看右看也没见到戈莱的身影。
珀尔塞福涅毕竟曾是女王级的人物,立刻联想到宙斯的阴谋是要破坏她和哈迪斯的婚姻,随即释怀了。哈迪斯换冥后她不可能不知道,肯定是宙斯放出的谣言,她和哈迪斯吵起来地话才是中计!
目前为止冥后陛下对自己的婚姻非常满意,提坦神族的婚姻不讲究爱情,九成九是利益结合,哈迪斯长得帅、实力好、勤劳肯干,最重要的是他不会像宙斯那样没节操到处祸害大小美人,弄出一大堆私生子什么的来和她夺权。在自身权利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珀尔塞福涅才能和哈迪斯和平共处,空闲的时间给自己找个情人解解闷。
就这样,冥府危机暂时解除,大家又恢复以往的生活,可喜可贺。
芙兰也经由此事确定暮轮的变化可以欺骗神的眼睛,那么她也不必拘束在冥府之中。
自塔尔塔罗斯被清空,冥府的神都开始警觉,很难找到下手的机会,就连仙女和妖精失踪也会引起骚动,她只能将目标放到人间,况且她还要寻找异世界通道,及早离开的好。
天琴
在一个细雨朦胧的日子,一个俊美青年敲开了芙兰的房门。
他怀中抱着一把向前宝石的七弦琴,神色落寞,蔚蓝的眼里满怀悲切于绝望,只在看见芙兰时菜重新亮起一丝希望,宛如溺水之人终于发现一根浮木,拼命想要捉住的疯狂。
“小姐,我是得普罗米修斯的指点来找您的……”
芙兰抬手止住他的话,侧身招他进屋:“细雨淋久了容易感冒,有什么话进来说吧。”
青年不敢迟疑,听话地走进屋里,接过芙兰递来的毛巾胡乱擦了一下自己的脸,急切地想继续刚才的话题。
“真不知道该说你聪明还是愚蠢,居然这么大大咧咧地将普罗米修斯的名字说出来,你是迫不及待想看他重新被宙斯逮住吗?”
“不,不!请您别这么想,我没有伤害普罗米修斯的意思,我为自己方才的失态道歉。”
“你应该道歉的对象是普罗米修斯,幸好今天是阴雨天气,乌云阻挡了赫利俄斯的探视。”饶是芙兰喜欢老实人,但过于诚实的赫利俄斯就很让人黑线,他对谁都决不说谎,偏偏又位高权重,被爆料的人往往奈何不得他,先前就是他的告密才导致阿瑞斯、阿芙洛狄忒和赫菲斯托斯的三角恋曝光,轰动整个奥林帕斯。所以说秘密神马的,绝对不能让大嘴巴的老实人知道!
“是,我对此感到万分抱歉。”
“好了,这些话你留着去跟普罗米修斯说,现在谈谈你来找我的目的吧。”
“对不起,在这之前我应该先自我介绍一下,我叫俄耳甫斯,是阿波罗和缪斯女神卡利俄帕的儿子,我本身也是个诗人和歌手。前不久我刚和自己心爱欧律狄克结婚,可是没过多久,我最珍爱的妻子被毒蛇咬伤身亡。她还那么年轻,不应该有如此悲惨的命运!”俄耳甫斯悲恸不已,眼泪忍不住地滑落:“我爱欧律狄克胜过我自己,为此我想去冥府请求冥王陛下放过我的欧律狄克。正巧我的好友赫拉克勒斯知道普罗米修斯离开高加索山后地隐居地点,普罗米修斯听了我的故事之后指点我来找您。”
芙兰别过脸阴暗了一下,普罗米修斯那家伙真会做无本买卖,把她当成打义工的吗?
“对了,我愿意以自己的血统做交易,请您务必告诉我冥界的入口。”
“……看样子普罗米修斯真是什么都跟你说了,多嘴的家伙!”芙兰不满地嘟哝了几句,懒洋洋地靠着椅背,有气无力地说:“这种事随便问那些一把年纪的老头子,哪一个都能给你指条明路,何必特地来找我?”
被普罗米修斯算计的芙兰心情不好,再加上俄耳甫斯血统中的能力不强,芙兰兴致缺缺,不太想搅进这趟混水里。
俄耳甫斯摇头,苦笑不已:“那些都是假的。”
往往被指为冥府入口的坑都是些深不见底的大黑坑,要是见坑就跳,九成九会把自己摔死,魂归冥府,剩下的一成可能是摔成三级残废,从此生活不能自理。那不是俄耳甫斯的希望,他想要活着走进冥府,然后夫妻双双携手回人间。
“啧,冥府的环境的确不适合安家。”就算鬼屋墓园是情侣幽会的好地方,可是安家就免了,不然再深厚的感情也迟早被惊吓磨光。“我可以回答你,不过我要加一个条件——你手里的宝琴。”
闻言,俄耳甫斯略一皱眉,便将阿波罗赠给他的宝琴递出去。他知道这是一把有魔力的琴,能让持有者奏出使人陶醉的音乐。
对俄耳甫斯而言,自他从阿波罗手下出师之后,宝琴就不曾离开过他,陪伴他走遍四方,弹奏过许多醉人的传奇,是犹如半身一样重要的存在。遗憾的是他更爱自己的妻子,对欧律狄克的爱是他目前唯一的灵感来源,也是他生命的动力之源。
失去宝琴尽管有点可惜,然而俄耳甫斯相信以自己的才华,即便没有宝琴的魔力相助照样弹奏出美好地乐章。
“真是干脆。”芙兰接过宝琴随意拨弄两下,清脆的弦响带着某种撩拨心灵的魔力,连她也险些把持不住。听银色,似乎是真品。
伸出手抽掉俄耳甫斯血统中的神力,芙兰终于露出满意的笑容,于是告诉他冥府的其中一个入口的位置:“你想活着进冥府还真的只有跳坑一途,不过你尽可以放心,这个坑看着深不见底,但绝对跳不死人,至于能不能走到冥王面前,请求他违背冥府法则放过欧律狄克,就看你自己的能耐。”
语毕,芙兰送俄耳甫斯离开,回头发现一头银发的死神大人正自来熟地坐在椅子上,给自己倒了一杯茶:“和那小子谈完了?”
“你都来了,我还能不赶紧送客么?”
芙兰撑着下巴思考,为什么在冥府的时候这些神一个两个躲着她走,来到人间之后护身符的效力就消失了呢?虽说死神没有毛手毛脚,但就他这隔三岔五粘过来的殷勤模样,她出门狩猎也必须小心翼翼,生怕被他察觉到,多不容易!她现在怀疑自己当年出逃的决定是否有误?
距离芙兰离开冥府已有近十年的时间,她早吃腻了罪人的灵魂,迫切希望能换个口味,何况人界的战争减少,来冥府报道的鬼魂少了许多,口粮只够刻尔柏洛斯吃,她还不想堕落到跟一只狗抢食的地步。
奈何冥府地形比迷宫还迷宫,四周环境又是统一的阴暗杂乱毫无规则,土生土长的神为了防止迷路也很少走出自己的地盘,更别提芙兰这个突然冒出的外来者。
所以说圣斗士的五小强能一路成功闯到极乐净土,果然是靠野兽的第六感吧!
在晃荡了好几个月之后,芙兰总算弄清楚冥府的地形,她用暮轮的力量给自己加了一层隐身术,然后迫不及待地飞出冥府。
神话时代人间的空气不像未来的污染严重,也没有神陵的纯净和冷冽,拂面而来的潮湿空气中带着海潮的腥咸味,以及淡淡的草香,地面少了霓虹灯的光亮,漆黑的夜空里满天星斗明亮地闪烁着。
比起冥府一年四季黑漆漆阴暗潮湿的环境,人间无疑是美丽的,但在不熟悉地形和文化的情况下芙兰没有多少心情欣赏人间的风景。
恰在此时,芙兰遇见了刚刚从高加索山释放,却再度遭到宙斯追杀的普罗米修斯。事实证明宙斯的人品是没下限的,前脚为了给儿子和自己挣名声,假仁假义放掉普罗米修斯,等年幼无知热血泛滥的儿子前脚一走,后脚追兵马上围堵武力值偏低的智慧神,争取活捉,实在不行就干脆灭口。
看到一群天兵天将,芙兰在崇山峻岭间迷路的郁闷心情转眼消散无踪,脸色马上经历阴转晴的剧烈变化,心里荡漾地想着:才刚离开冥府就赚到一群的花肥,运气真不是一般地好。
当然,花肥在芙兰眼中是平等的,要活着的、健康的、能量充沛的才是好花肥,她能眼睁睁看着神力丰富的普罗米修斯惨遭毒手吗?答案是不能,所以她先将其余力量不够纯净的花肥先吃了,再慢慢享用上等大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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