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们开的方子对症,另一方面嘛,当然是由于老爷夫人和李慎都再没提圆房的事情,这让她放心了不少,再加上李慎每日嘘寒问暖,体贴入微,她觉得,是自己多虑了,就算谢锦书不是傻子,就算谢锦书正在当家,那也没有办法把李慎从自己身边夺走。
这一天,李慎在袁梦雨那里看着她吃完了药,又睡着了,就来到谢锦书的院子里,想和她商量一下,过几天,就是四公子李悟九岁的生日,想问问她,这个生日打算怎么操办。可是谢锦书不在,一个小丫鬟告诉他:“二少夫人好像去了高姨奶奶那里。”
正说着,突然看见谢锦书快步走进院里,直奔自己的卧房,气色很不对。
李慎吃了一惊,急忙想进去问个究竟,可是刚刚走到门口,谢锦书从里面“哐啷”一声把门关上了。
李慎摸不着头脑,只得问跟着谢锦书一起进来的秋云:“二少夫人怎么了?”
秋云把刚才在高姨娘那里发生的事讲了一遍。
李慎听了气道:“高姨娘怎么能这么说话呢?”
又敲门道:“锦书,锦书,那高姨娘一向嚣张跋扈惯了,你可千万别和她一般见识,气坏了身子不值。”
秋云也帮腔:“是啊二少夫人,不要生气了,回头和老爷说说去。”
谢锦书在屋里气得流下了眼泪,不想吭声,听着李慎和秋云焦急的声音,并不理睬。
李慎又道:“锦书,我知道,你才刚刚刚当家,遇到这样的事情,想不开也是难免的,可是,你总不能因为这一件小事想不开就不出门不见人了吧!今天还有很多事情等着你去料理呢,你要是再不出来,今天厨房就支不出银子……”
话还没说完,只听“哐啷”一声,房门被谢锦书猛然掀开。谢锦书冲着李慎怒吼:“小事?你竟然说这只是一件小事?我在高姨娘那里受了多大委屈你知道吗?不来安慰我一下就算了,竟然还说我想不开?你去试试啊,你去叫你的雨儿试试啊!看你的雨儿能受得了不!”
李慎被吓了一跳,说:“你又不是不知道,雨儿她病着呢。”一看谢锦书满面怒容,只得耐住性子说,“我知道,这件事情,是高姨娘不对,可是,你是当家人,心胸就开阔一点,别和她计较了,我还有正事和你商量呢。”
谢锦书嘟囔道:“我还真不稀罕当这个家呢,要不是看夫人病倒了,你们拿八抬大轿请我来当这个家我都不来。”
李慎连忙说:“好好好,就算聪明贤惠的谢大小姐是我用八抬大轿请来给我当家的,好不好?”
谢锦书忍不住笑了,随即又板起脸说:“行了,别净捡好听的说。说吧,什么正事儿要和我商量。”
李慎并不急着说话,而是转头对秋云说:“你这丫头太没眼色,也不知道打水来给二少夫人洗洗脸——”又伸手抚弄了一下谢锦书的发髻,“看,头发都有些散了,等会儿你也给梳一梳。”
秋云打了水来,给谢锦书洗了脸,看见谢锦书不擦胭脂不抹粉,只是弄了些不知道什么东西抹在脸上,奇怪地问道:“你用什么搽脸啊?”
“哦,”谢锦书有点儿不好意思,“是用橄榄油和蜂蜜。”
“橄榄油?还和蜂蜜?”李慎越发奇怪,“你怎么拿这个搽脸?给你的胭脂水粉呢?”
谢锦书说:“我觉得,那些东西搽在脸上太吓人。”
没好意思说自己压根儿就不喜欢化妆。在二十一世纪,那么多品牌的彩妆都没买过,只买过十几元钱一支的透明润唇膏。秋云曾经强烈建议给她画个桃花妆、横翠妆什么的,都被她坚决否定了。好好的脸化成那样,还出不出门了?于是,她一直用橄榄油调了蜂蜜来充当二十一世纪的宝贝霜,反正在定国公府里,这两样东西多的是。
李慎不以为然:“哪个女子不是用胭脂水粉搽脸,你也太小心了。”
随手翻看谢锦书的妆盒,说:“你这些首饰也好看,也名贵,只是样式不太新,你这样年轻,戴着有些老气。这样吧,明天我不用去衙门,干脆带你去意珍坊,你挑几件可心的首饰。”
谢锦书笑道:“今天太阳从西边出来了吗?”
“你这是什么意思?”李慎嘴角似笑非笑,看着她。
“以前你好像从来没这样关注过我的,一向眼里心里只有你的雨儿。”
李慎嘴角似笑非笑:“这话听起来,怎么这么酸啊!”又问秋云,“秋云,你家二少夫人今天中午吃面,是不是搁多了醋?”
秋云拿着梳子,“扑哧”一笑:“还不是二少夫人看见二少爷来,高兴吗?要搁在平时,她和我们才懒得说这些话呢!”
谢锦书在镜子里看着秋云,嗔了一声:“秋云——胡说些什么呢。”
秋云已经梳好了头,笑着说:“这会儿呀,我是不是胡说,得由二少爷说了算。二少夫人要是不服,只管找二少爷算账就是,不要难为我一个做丫鬟的。”
话一说完,就放下梳子走了。
谢锦书迅速从椅子上跳起来追出门去,可是李慎比她动作还快,一伸双臂,从背后将她拦腰抱住:“好了好了,让她去吧。”
第一卷 穿越到明朝 第六十七章 步摇
谢锦书在李慎怀中使劲儿挣扎,红着脸嚷道:“这个秋云,叫我给惯坏了,越来越没有规矩,看我不收拾她。”
李慎说:“我就不相信你真能收拾她。行了,我们说正事要紧。”
谢锦书只得停止挣扎,准备坐下来正式和李慎商量正事,可是半天不见李慎把自己放开。
“你放开我呀。”不得已,提醒一下下。
“为什么要放开呢?”李慎故意装作不明白,而且将她愈抱愈紧。
谢锦书背对着李慎,看不见他的表情,可是听他的语气里,充满了不解。
“你不是要和我说正事吗?”
李慎这才松开谢锦书,坐到桌子边上:“是这样的。这个月十九,四弟悟儿过九岁生日,母亲说了,彤姨娘一向安守本分,悟儿也乖巧懂事,母子两人安静度日,从不惹是生非,所以,老爷说,这次生日要给悟儿办得隆重一些。你以前没经手过这些事情,所以母亲叫我提前和你说一下,让你早些准备,有不明白的地方,只管去问她。”
谢锦书说:“悟儿这孩子着实讨人喜欢。上一次,李恒往我的点心盒子里放青蛙捉弄我,还当着老爷夫人的面死不认账,是悟儿这孩子出来指证他的小厮,这才弄清楚真相。”
青蛙事件发生时,李慎正好在西南剿匪,不过他回来后,也听下人们议论过这件事情。于是点头道:“是的,我这两个弟弟,一个乖巧可人,一个无比顽劣,真是天壤之别呀。”
谢锦书说:“你就放心好了,悟儿的生日,我一定用心来办。”
“别忘了多请教母亲。这一次高姨娘因为给雨儿花了三千两银子买药材而不高兴,又借机生事,她与彤姨娘又一向不合,所以你小心点,不要又让她乱咬人。”
“嗯,我知道了。”
“请戏班子的事,我来办,你只管好家里面的事情就行。”李慎又加了一句。
“好的。”谢锦书点头道。
谢锦书觉得这个夫君还真是不错,替自己想得比较周到。虽然他对袁梦雨更体贴,但至少,他还肯为自己着想。如果没有袁梦雨,说不定自己和他,还真的会很幸福呢。突然又一想,自己不应该有这样的想法,虽然自己是正妻,可人家和袁梦雨相爱在先,自己这等不等于夺人所爱呢?
李慎见谢锦书脸色突然变得红红的,只管出神,不禁取笑道:“你想什么呢?不会是在思念为夫我吧,脸都红成这样。”
……
第二天,李慎果然没去衙门,一大早,就带着谢锦书去意珍坊,采购首饰。
谢锦书刚刚吃过早饭,打算好好算一下给李悟过生日需要多少银子,突然听见李慎来说带她去买首饰,不禁笑道:“我以为你昨天开玩笑呢,没想到你还当真了。不用去了,我的首饰已经够多的了,再说,我也不喜欢弄得满头珠翠的,行动不方便。”
李慎说:“说好的事情怎么能反悔呢?我说了要带你去,就一定会去的。再说了,哪一个大户人家的少夫人不是浑身绫罗绸缎满头金银珠翠,倒是你,打扮得太素了,要是让人看见了,会说我堂堂李侍郎的夫人竟然这样寒酸,于我面上也不好看呀!”
谢锦书心想,就算自己不喜欢金银珠翠,可是,出去走走也挺好,放松一下,就点头道:“那你等我换件衣裳。”
谢锦书换好了衣裳,和李慎一起出门。
来到意珍坊,李慎看中了一枚金丝点翠的头钗,叫老板拿出来,举到谢锦书的发髻上比划了一下,摇摇头说:“这个有些沉闷,不配你。”
老板认得这位是定国公府的二公子,大主顾,一定要提供周到热情的服务,于是将他们请到里间,奉了上座,又叫伙计沏了香茶来。但是他也挺纳闷,心说这李二公子一向都是带着袁小姐来的,怎的今日换了人了?心想别不是那个谢六小姐吧,隐隐约约听人说,他去了一趟圆通寺,蒙普济方丈赠送佛珠,竟然好了。
当下,老板一听李慎对这支点翠金钗不满意,立刻满脸堆笑地拿出来一枚晶莹剔透的淡蓝色步摇,介绍着:“二公子说得极是,那支金钗有些俗气了,这枚海蓝水晶的步摇,才能配得上二少夫人呢。”
说完,讨好地看着谢锦书。
一方面是讨好,另一方面,也想趁机观察一下,这个谢六小姐是不是真的不傻了。
谢锦书不安道:“海蓝水晶?那得多少钱呢?”
老板笑眯眯地伸出四根手指头:“不贵,不贵。”
谢锦书心想,不可能是四十两银子,最多四百两银子到顶了吧,就试探着问:“四百两?”
李慎笑了:“像这样用海蓝水晶做成的首饰,怎么可能只值四百两银子呢?”
李慎没有任何耻笑谢锦书没见过世面的意思,可谢锦书还是脸红了,小声说:“太贵了。换一个吧。”
李慎却没理她,掏出两张银票递给了老板。
谢锦书本能地伸手拦住:“我不想要。”
李慎和老板同时惊讶地看着她。
老板以为她嫌货色不好,就紧着解释:“二少夫人,请仔细看看,这可是整块的海蓝水晶雕琢成的呀,在整个京城,只此一枚。”
谢锦书说:“为什么只此一枚?”
“因为这是我托人专门从海南那边进来的。就是海南那边,统共也没做几枚,因为制作起来太复杂了,必须要手艺极高的玉石匠人,专门花上一个月功夫,才能做出一枚来。”用双手托着步摇,给谢锦书看,“二少夫人别看这京城的珠宝店铺不计其数,可真正有好货色的,只我意珍坊一家。这样的步摇,他们都嫌贵,不敢进,我跟他们不一样,我就专进上档次的好东西。这枚步摇,最衬二少夫人了。二少夫人肌肤赛雪,美若天仙,气韵天成,再戴上这只海蓝水晶的步摇哇,那可真是赛过嫦娥了!”
谢锦书不为所动,迟疑着说出了最关键的话:“可是……可是那也要不了四千两银子吧。”
老板还没来得及再忽悠谢锦书,李慎开口了:“四千两银子不算贵。付老板说得对,这支步摇很衬你,就像是专门为你做的一样。”
老板闻听此话,一个劲儿地点头。
谢锦书说:“我……我……”
她不知道该不该坚持拒绝这枚十分诱人的海蓝水晶步摇。
说不喜欢,那是假话。哪个女孩子不喜欢把自己打扮得漂亮一点呢?不喜欢胭脂水粉,是因为用不惯,太干了,含铅量也高,比不上二十一世纪的护肤品那样滋润,她可不想让那些东西毁了自己的皮肤。但是,首饰不比化妆品,对人的皮肤又造不成什么损坏,更重要的是,这支步摇太完美了。
谢锦书从老板手里接过这枚步摇,翻转着仔细看了一下,发现做工实在是很精巧。俗话说,不怕不识货,就怕货比货。就算是谢锦书对古董珠宝一窍不通,但是和刚才那只金丝点翠头钗一比,就能发现,这枚海蓝水晶的步摇就是不一般,与金银做成的东西相较,立刻显出雅致和高贵来。
看见谢锦书对这枚步摇爱不释手的样子,李慎说:“其实呢,一件东西贵不贵,也不是绝对的,关键是要物有所值。四千两银子买这枚步摇,真的很便宜的。”
谢锦书有所心动,正要点头,突然又想起来昨天高姨娘的不满。给袁梦雨花了三千两银子买药治病,她都那么大意见,自己现在要花四千两银子买一枚不当吃不当穿的首饰,那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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