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哪里有那么美?我知道,我只是一个很普通的女子。”
“那是以前。”李慎的嘴唇已经轻轻触到了她的脸颊。丝丝热气在耳边缭乱,“现在不一样了。锦书,也许连你自己都没注意到,你变得不仅美丽,而且是光彩照人了。你知不知道,那次我为你画像的时候,你换了一件粉红色的长裙,刚刚走出房门,竟让我神思恍惚,以为是天女下凡了。”
“胡说……”谢锦书轻轻地说。可是后面的话让李慎的吻堵上了。
李慎一笑,将她横抱起来,小心地放在床上。
桌上的龙凤红烛摇曳着醉人的暖意,静静燃烧着滚烫的身躯……
第二天,谢锦书睁开眼睛的时候,发现李慎竟然不在自己身边。她慌乱地掀开被子坐起来,轻轻叫了一声:“李慎!”
秋云领着两个丫鬟进来,低头问道:“二少夫人有什么吩咐?”
“二少爷呢?”
“回二少夫人,二少爷给二少夫人摘桂花去了。”秋云身后,一个才十一二岁年纪、眉目清爽的小丫鬟脆生生地回答。
谢锦书不由得笑起来:“怎么一大早就去了?”
秋云说:“二少夫人可要梳洗?”
谢锦书点点头。
秋云又领着两个丫鬟出门,不一会儿,拿来了一个大大铜盆,里面装着热水,撒了一些玫瑰花瓣。
正在梳头。李慎手捧着一大把金灿灿的桂花进来了:“已经起了?还想让你多睡一会儿呢。”
“好香啊。”谢锦书将脸埋到桂花中,使劲儿嗅了嗅,“你刚摘的?”
“是啊。”
谢锦书看着镜子,对正在梳头的秋云说:“一会儿梳好了头,你将那一对儿画着杨柳枝的青瓷花瓶找出来。”
秋云点点头。
李慎说:“母亲说,既然你已经过门,那么这个家还是要由你来当,不过也不着急,我就是先和你说一声,好让你有个准备。”
“那怎么行?”谢锦书急忙推辞,“母亲不是当家当得好好的吗?就不要换人了。换来换去,下人们会无所适从的。”
“等你当了家之后,就不换了。”李慎看着秋云将一支金簪插在谢锦书发髻里面,想起了那枚海蓝宝石步摇,想起了已经死去的袁梦雨,想起了种种往事,“锦书,这个家,本来就该你当的。大嫂远在边关,而且不善理财,对于她自己在边关的那个家都懒得打理,还是母亲从这里派去了一个管家在帮忙,三弟已经从军去了,以后在哪里还说不准,你不当家,就真的没人挑起这个担子了。”
谢锦书心想,高姨娘和袁梦雨都不在了,这个家里,如今人口也很单纯,除了定国公夫妇和自己与李慎,剩下的,就只有彤姨娘、四公子李悟和四小姐李媛修,都是极好相处的人,想必不会再发生以前那种种意外,于是笑道,“等我待一段时间再说吧。”
给定国公夫妇请安敬茶后,两个人回到房里。
这次,定国公府为了李慎成亲,重新修葺了一处宽敞的院子,在定国公府的东南角,种着几树三人合抱粗细的垂柳,有一个小小的荷花池,里面一座玲珑秀致的假山,九间屋子错落有致地分布在庭院中,与园中的景物浑然一体,虽不是中规中矩,可也别具一格。谢锦书很喜欢这个地方。取名叫做“乐心居”。
这九间屋子,一间最大的做了起居处,一间做了李慎的书房,三间是夫妇俩的卧室,两间给下人们居住,一间为小厨房,剩下的一间,是秋云的卧室。
谢锦书尤其喜欢那间书房。这间屋子地处山坡之上,打开浅绿色的茜纱窗,就能看见垂柳依依,水波荡漾,几只水鸟在池塘里嬉戏。拐过墙角,从正对着东边的窗户向外望去,则是一片桂花林,李慎送给她的桂花,就是从这里采摘的。
谢锦书倚着窗棂,想起了高姨娘和袁梦雨。她们两个,那样处心积虑地将自己赶出定国公府,好实现自己的愿望,可是,世事难料,现在自己依然是定国公府的二少夫人,而她们两个,不知道有没有喝过孟婆汤后忘记这些恩怨,开始了新的一生。
正出神间,前面那个说话脆生生的小丫鬟——名字叫做羽儿的,进来说:“二少夫人,彤姨娘来了。”
谢锦书对这个一向寡言少语的女人很有些好感,忙开口吩咐:“快请!”
彤姨娘笑吟吟地站在起居处,身后的丫鬟捧着一个盒子。
谢锦书连忙说:“彤姨娘请坐,羽儿,沏上红茶来。”又对彤姨娘笑道,“我还记得,彤姨娘身体虚寒,只能喝红茶。”
彤姨娘眼睛一亮:“真难为二少夫人了,这么小的事情,竟然都没有忘记。”又叫自己的丫鬟:“若兰,拿过来。”
丫鬟捧着盒子近前两步,彤姨娘打开了盒盖。
谢锦书只看了一眼,就惊讶地说:“彤姨娘,都是自家人,你干嘛这样客气,送这样贵重的礼物给我?”
第二卷 两情终相悦 第七十五章 李恒归来
第七十五章 李恒归来
彤姨娘笑道:“正因为都是自家人。才给二少夫人送这件礼物的,祝你和二少爷情比金坚,永结同心。”
说着,从盒子里拿出一颗晶莹剔透的红宝石,放在谢锦书的手心里。
谢锦书推辞道:“彤姨娘,这个礼物太贵重了,我不能收,你还是自己留着吧。”
彤姨娘将红宝石按在谢锦书的手心里,又将那只手紧紧握住:“二少夫人,这是我的一片心哪,你要是不收,就是看不起我了。我知道,我只是个姨娘,比不得正室……没什么好东西拿得出手,也就这一件,能上得了台面……”
谢锦书没想到彤姨娘会扯到这个上去,忙说:“彤姨娘,千万别这样说,在我心目中,您也是我的长辈。好吧,你的这片心意。我收下了。”
彤姨娘这才重新展露笑颜:“多谢二少夫人。”
谢锦书又问:“咦!怎么不见悟儿和修媛,你没带他们兄妹两个来吗?”
“在先生那里学功课呢,等一会儿就来。”
话音刚落,就听门外欢快的声音由远及近:“二嫂回来啦!在哪儿呢?”
这个还略带些稚嫩童音的女生,是四小姐修媛的。
“别慌,二嫂就在屋里,你慢些跑,小心别摔倒了。”这个正处在变声期的少年,就是李悟了。
谢锦书赶忙迎出屋外:“悟儿,修媛。”
修媛欢快地飞奔向她:“二嫂,你可回来啦,我都想你了!”
看到蝴蝶一样轻盈活泼的李修媛,谢锦书眼前又晃动起高姨娘的影子,虽然高姨娘是咎由自取,可留下这个没娘的孩子,也很令人唏嘘。不过看这情形,修媛在彤姨娘这里并不缺少母爱,一脸阳光,没有失去母爱的孩子常见的沉默寡言和抑郁。
李悟毕竟已经是十三岁的少年了,加上本来就持重,不似修媛那样感情外露,但也能看得出来,对于谢锦书重返定国公府,也是异常高兴的。
“悟儿见过二嫂。”有板有眼地施了一礼。
谢锦书差点儿被逗笑,这悟儿还真被彤姨娘教育得彬彬有礼。脸上尚有些未脱的孩子气,而一举一动又这么郑重其事,叫人觉得有些“小孩儿学大人样”。
……
没有了争长论短的人。谢锦书在定国公府的日子就像流水一样,过得波澜不兴,直到定国公府的三少爷从军归来。
谢锦书屈指一算,李恒今年已经十九岁了,已经由以前那个顽劣不羁的少年长成了一个肤色黧黑的高大男人。
而且听说李恒在军中混得不错,好学上进,吃苦耐劳,已经由一名普通的士兵升任为从五品武毅将军,性格内敛了许多,话也很少,让谢锦书看不出来,他的沉默,是因为真正成熟了,还是因为六年光景都未能磨灭的仇恨。
察觉到了她的的不安,李慎不动声色地握住妻子的一只手,稍稍用力捏了一下,并用目光告诉她:不要怕,一切有我。
谢锦书只得暂时放宽心,叫奶妈将一岁的儿子抱过来给三叔看看。
原本谢锦书打算自己哺乳,因为听原来的女同事们说,自己哺乳的孩子。和母亲感情深厚。可夫人不同意,说大户人家的少夫人哪里有自己喂孩子的,不成体统,并早早就找好了奶妈,谢锦书无奈,只好顺了她的心意。不过好在这位奶妈并不是她想象中的中年妇女,而是一个二十七八岁左右、长得极干净清爽的一个女子,身体敦实,肤色润白,看上去很健康。而且她也很尽责,对待谢锦书的儿子,就像对待自己的亲生孩子一样,谢锦书总算是放了心。
在家宴上,李恒平静得近乎阴郁的脸上没有任何表情,见到李慎和谢锦书的孩子也没有悲喜,只是从怀中掏出一个上面浮雕出“长命百岁”字样的金锁,塞到孩子手里。
夫人说:“好了吴嫂,先抱孩子下去吧。”
为三少爷李恒接风的家宴正式开始,定国公看到这个一向顽劣不堪的三儿子终于出息,也是一团高兴,不停地问长问短。李恒倒也言行得体,一一作了回答。
第二天,谢锦书正在夫人房里检视做针线活的仆妇送来的小孩衣物,突然看见跟着四小姐修媛的奶妈慌慌张张跑进来:“夫人,二少夫人。”
谢锦书抬起头:“张妈,什么事情这样慌张?”
“三少爷,他把四小姐带出府去了。”
夫人说:“那么老爷知道吗?”
张妈摇头:“谁都不知道。”
谢锦书不禁责备道:“你不是一直跟着四小姐吗,怎么跟丢了?”
张妈低头道:“二少夫人,奴婢实在拦不住三少爷呀。他硬是要带着四小姐出去,奴婢哪里有他那把子力气?,再说,他是主子,奴婢……”
“行了行了。”谢锦书焦急地打断她,“那三少爷到底将四小姐带到哪里去了?”
“奴婢问了,三少爷不说,只是阴沉着一张脸,抱起四小姐就上了马。等到奴婢追出去时,他们已经跑出去很远了。”
夫人大怒:“这个恒儿,实在是太不像话了!怎么不跟我和老爷说一声就把四丫头带了出去?还骑在马上,一个大家闺秀,抛头露面,成什么体统?”
谢锦书急忙劝导:“母亲,先不要着急,赶快派人去找。”转头问张妈,“三少爷骑马往哪边去了?”
“往西南边去了。”
谢锦书出去叫来管家李忠,叫他火速派了七八个仆人,骑上快马,朝西南边追去。又吩咐道:“三少爷可能是去高姨娘的坟前了,要是三少爷只是在那里祭拜,你们就先不要打扰,我随后就到。李叔。给我备马车!”
……
李恒将修媛紧紧抱在马上,一路疾驰,一直来到高姨娘的坟前。
修媛已经吓得连哭声都没了,战战兢兢任由哥哥将自己抱下马,颤抖着问:“三哥,这是什么地方?”
由于高姨娘生前已被赶出定国公府,而且只是个妾,说到底就是定国公府的一个奴才,因此,身为她的亲生女儿的李修媛作为定国公府的主子小姐,并没有责任和义务来给她扫墓。而且因着厌恶高姨娘设计害人。夫人严禁李恒和李修媛去探望她。活着的时候都不许她见儿女,更别提已经死了。所以,李修媛都不知道自己亲娘的墓地在哪里。
但是,她不知道,并不代表她的哥哥李恒也不知道。当初高姨娘给李恒留下遗言悬梁自尽后,被舅舅家的人胡乱葬在这里,既不是定国公家的坟地,也不是高姨娘娘家的坟地,类似于一个乱葬岗,只不过没有那么凄凉和凌乱。
李恒拽着妹妹修媛,穿过一个个坟头,来到墓地中间,指着一个简陋的墓碑,对她说:“你知道这是谁的坟吗?”
修媛也猜出了几分,畏怯地回答:“是娘的?”
李恒讥讽地笑道:“还行啊,总算你没忘了自己还有个生你的亲娘。”
说来也怪,四小姐李修媛虽然是高姨娘的骨肉,但从小就和夫人亲近,也不是她刻意讨好嫡母——因为那个时候她还是个婴孩,根本不知道嫡庶之分,只是处于一种天然的本能,总是伸出一双胖乎乎的、粉嫩的小手,要夫人抱她。夫人本来是个菩萨心肠,将修媛视为己出,万般疼爱,甚至超出了自己亲生的三个女儿。所以,在修媛的眼里,她的母亲,就是夫人,而她也一直将高姨娘称呼做“姨娘”。
可现在见哥哥问自己,本想说“这是姨娘的墓”,可话到嘴边又改了口,称呼为“娘”了。
李恒和李修媛不一样,他对自己的亲生母亲有着非常深厚的感情。看到自己的娘亲孤零零地躺在这里,竟如孤魂野鬼一般,
本文每页显示
5000字 共
246页 当前第
114页
目录 上一页 ← 114/246 →
下一页 加入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