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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劈腿男一起穿越:王爷争妃宠_分节阅读_第53节
小说作者:空枝折花09   内容大小:1.30 MB   书页:与劈腿男一起穿越:王爷争妃宠Txt下载   上传时间:2011-01-31 12:31:50   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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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点让开!”


     他从上沙场开始,就没吃过什么大亏,自然是自负得紧。


     当然,高陵骏也确实是很有些本事,否则也不至于让南朝人人谈而色变了。


     “将军!”安崇恨不得给他跪下了,“我求将军不要去!”


     “再不让开,我真的要对你不客气了!”


     高陵骏的鞭子已经扬了起来,安崇闭上眼睛,心甘情愿地准备挨他一顿鞭子,但是路是绝对不会让的。


     柳茵茵猛得打斜里窜出来,在高陵骏的鞭子袭到之前,将安崇推到了一边。


     安崇微怒道:“茵茵,你这是做什么?”


     柳茵茵却只仰脸看着高陵骏:“将军,看的出来你对琳琅是一片真心。我虽然不知道琳琅到底到哪里去了,但是我知道她是往那个方向去的!”


     “哪里?”高陵骏忙问。


     柳茵茵伸手向东南方一指:“当时琳琅就是往那个方向去的!昨夜雪大,她一个弱女子,想必也跑不远!”


     高陵骏面露喜色,也不道声谢,一鞭抽在马屁股上,飞也般地走了。


    当然柳茵茵指的是错误的方向,见风城是在浒关西南方的,她就是不要高陵骏找到琳琅。




她真的走了(10)

安崇急得追上去,可是人哪里跑得过马,何况高陵骏的坐骑还是难得的千里宝马。


     追了几步,眼见着高陵骏已经消失在远房,气得回头对柳茵茵骂道:“茵茵,你真是胡闹!将军若是出了什么事,可怎么办才好!”


     出了事才好呢!高陵骏死了,简直是要普天同庆的。


     但是这话柳茵茵可不敢说,她可没忘记,她的心上人对高陵骏那叫一个忠心耿耿,世出无二了。


     “你就让将军去吧!你若是不让他去找,他是不会死心的!”


     “你真是疯了!”


     安崇要牵马去追,被柳茵茵死死地拉住:“那我问你,如果走的人,不是琳琅是我,你会不会去找我!”


     她这是问的什么问题?安崇甩不开她的手,又不敢用力怕伤了她,只能叹气道:


     “废话,如果是你走了,我当然要去找你!”


     “那不就行了!”柳茵茵横了安崇一眼,“我之于你,不就等于琳琅之于将军嘛!你会去找我,将军也自然会去找琳琅!”


     “这怎么能一样呢?”安崇气道,“我不在军中,没有什么要紧,可是将军不在这里,若是出了大事,谁可担这个责任?谁来做主?”


     “哎呀,刚才将军可是自己说了,他不在,主意都是你来拿!听到的人可不止我一个!”


     “我如何能比将军?”安崇挣不开柳茵茵,只能妥协,“茵茵你不知道现在外面的形势,多少山贼强盗,将军一个人出去乱闯,很容易出事的!”


     “将军之所以为将军,那就是他有过人之处喽?你担心什么,他是个男人,还是个了不起的男人,他才不会有事呢!”


     哎,为了安慰安崇,柳茵茵自己都觉得自己说话好恶心。


     这边安崇被柳茵茵拉着,那边许一凡已经找了个借口,拉着裘均严急急地往见风城赶了。


     他现在只求琳琅,不要没找到他就立刻离开见风城。


    琳琅,你一定要等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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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大家误会我了,我昨天没说完的那句话,“不过”的后面,其实我想说的是:许一凡出来是出来了,不过是出来打了次酱油~

汗,顶着锅盖跑,别砸我⊙﹏⊙b




路遇强盗,谁来救美(1)

浒关的东南方,是绵延不绝的山脉,连纵南北两国。


     在和平的年月里,本来这里人迹罕至,只有打猎的猎户才会时常出没。但是现在,这里的山坳里,到处可见衣衫褴褛,拖家带口的难民。


     南朝就要灭国是不争的事实,北朝军队的残忍也是不可忽视的问题。谁也不愿意在亡国之后做隶,都想方设法地都要逃到北国去。


     两国真正的边界浒关那里,有北朝的几十万大军,又是“鬼见愁”坐镇,自然过不去。


     没法可想的普通百姓,只能选择走这条以前鲜少有人走的路。因为一路上人数不少,大家互相照应,倒也并不觉得非常艰难了。


     但是他们没有想到的是,除了他们难民会走这条路,山贼强盗也会走这条路。


     琳琅混在难民的队伍里,穿着破旧的衣衫,准备跟他们一起到北国去。


     见风城她已经去过了,没有找到许雯,裘均严的管家说她已经到北国去了。琳琅不敢在见风城多待,因为离浒关实在是太近了。


     想想这样也好,现在只要她也混到北国,那就一定可以想办法找到许雯的。


     卖了马,换了破衣裳,还在脸上涂上锅底灰。现在的她,头发蓬乱,衣着落魄,与一般的难民已经没有什么两样。


     走在路上,甚至都不会有人去多看她一眼,如果再遇上好心点的富人,说不定还要投给她几个铜板。


     琳琅跟着这支几十人的难民队伍走了已经有半个月了,路上一切平安,只要翻过前面那座山,就真的到北国了。


     大家都有些小小的兴奋,原本死气沉沉的队伍忽然多了些欢声笑语。大家都在对到了北国的生活有所期盼,而憧憬,会让人展露笑容。


     琳琅却实在不怎么好,她的身体根本不能这样奔波劳碌的,头顶的太阳照射下来,在周围的积雪上反光,让她整个都有些头晕眼花的。


    连一旁的春花都发现了她的异样:“陆姐姐,你怎么了?”




路遇强盗,谁来救美(2)

“没事!”


     琳琅的样子看起来可一点都不像没事,虽然脸上脏兮兮的,但是春花看过来,还是能看出她脸上的疲态与倦怠。


     “喝点水吧!”


     一个破旧的水囊递过来,琳琅笑了笑接过,含了一口水润喉。水是冰冷的,入口几乎能把牙齿冻下来。


     人们此时走进了一个小山坳,前面有人在喊:“过了这个山坳,翻过前面的望云山就是北国了!”


     人群里爆发出一阵小小的欢喜的声音,但是这个声音刚刚落幕,大家就发现了不对劲。


     好多凌乱的马蹄声在山坳的前后传来,不一会儿,就见前后的出口与入口处,都围上了骑马,手中提着大刀的强盗。


     其实人数也不是很多,不过就二十人左右,但是看起来气势汹汹,那些豁亮的大刀在阳光与积雪的映衬下,几乎晃得人张不开眼睛。


     “都给我听好了!”为首的那个大声地喝道,“现在,把你们身上的钱财银两都拿出来扔在地上,我们不会伤你们的性命!”


     条件已经摆出来,难民们却迟迟没有动作。


     这些举家准备逃到北国的人们,身上自然是带上了全部的家当。


     有些人,活了几十年,也才攒上那么几两银子,到了北国的生活,全指望在这些银两上了。


     若是现在被这些强盗抢了,那么活着,也就并没有多少意思了。


     强盗们对于这样的情况显然也是见得多了,等了半刻,见没人说话没人动作,就纷纷下了马来,向中间包抄。


     还是为首的那个,晃了晃手中的刀子,狞笑道:“那就不要怪我上来搜身了!”


     春花是个小丫头,才十五岁,哪里见过这架势,吓得缠着琳琅的胳膊,死命缩在她的身后。


     琳琅心里也怕,面上倒还好,手已经伸到包袱里去拿钱了。


     能够破财消灾,总归是比被劫财劫色要来的好得多。


     不过并非每个人都是像琳琅这样想的,被强盗头子第一个抓住搜身的中年汉子就挣扎着道:


    “大爷,我们,我们不过是逃难的小民,能有什么钱,求大爷放我们一条生路吧!”




路遇强盗,谁来救美(3)

头子就道:“我本来就没要你们的命,现在你们乖乖的把钱拿出来,我们是不会为难你们的!”


     汉子就颓丧着脸:“大爷,你这把我们的钱都拿去了,跟拿了我们的命有什么两样!”


     此话引起一阵共鸣,本来沉寂无声的人都纷纷开始应和。


     人就是这样,一有了带头的,后面能跟上的就此起彼伏了。


     “废话,我说了不要你们的命!”那头子眼见任由难民声张很容易导致局面难以控制,立刻恶狠狠地将刀贴到了那汉子的脖子上,


     “快点把钱拿出来,要不然,我就先让你见血!”


     那汉子的婆娘见当家的被威胁性命,哪里还扛得住,“哇”得一声大哭起来:“求大爷饶命,求大爷饶命,钱都可以给你,求大爷不要杀我家当家的!”


     她抖抖索索地去掀开破旧的棉袄,将缝在衣服里的两锭银子取出来,含泪奉到了那强盗头子的面前。


     头子立刻露出满意的笑容,冲身后的一个小喽啰示意,那小喽啰赶忙上前,劈手夺过那婆娘手里的银子。


     这带头的人,不管是带好头,还是带坏头,只要一开了例,后面就好办了。


     这强盗头子在这个山坳劫财许久了,深为懂得这个道理,当下就把那汉子推到地上,对后面的难民道:


     “看到没有?本大爷只要钱不要命,还不快点把钱拿出来!”


     所有的反抗意识都被掐死在摇篮里,难民的脸上开始露出一种认命的表情,纷纷开始,或从包袱里,或从鞋子里,或从破衣裤里翻出那些一点点唯一的家当。


     琳琅是聪明的,知道这些强盗也晓得难民都是穷苦百姓,身上没什么大钱,所以拿到一些碎银子也很知足了。


     她是断断不会拿出金叶子来的,免得给了钱,还把那些人的注意力都吸引到自己身上来。


    小喽啰过来收钱,刚接过琳琅手中的银子,忽然眼睛就被她从破衣服下露出的一截雪白的手腕给吸引了。




路遇强盗,谁来救美(4)

琳琅的脸上涂得乌七八糟的,那小喽啰本来看都没有多看一眼,结果现在看到那一段晃眼的肌肤,眼睛就眯了起来。


     穷人家的女儿他们是见多了,常年劳作,谁的手能细腻成这样?


     他的目光顺着琳琅的手一直往上,最后落在琳琅的脸上。


     表情有一些困惑地仔细端详了一会,终于看出来在那脏兮兮的背后是怎样标致的五官。


     他有些呆楞地看着琳琅,琳琅心里直叫“不好”。真是千算万算,还是没想的那么周到。


     她实在是无法接受身上也脏兮兮的,本来以为穿件脏衣服就掩饰过去了,结果才刚一伸手,就露了破绽。


     那小子看了一会,眼睛发亮,“咕咚”咽了口口水,几乎是有些痴呆地扭头去招呼他们老大。


     “老大……”


     第一声,声音并不大,那强盗头子在前面正为这么简单就搞定了这些难民而沾沾自喜,根本没听到小喽啰的声音。


     琳琅急得恨不得拔刀杀了他,那小子清了清嗓子,这次声音够大:“老大……”


     “嗯?什么事?”头子茫茫然地看过来,目露凶光,“有人不肯给钱?”


     “不是!”那小喽啰摇了摇头,又看了一眼琳琅,“这里有个……”


     他的话没有机会再说下去了,因为一匹快马忽得冲破入口,在把守入口强盗的一片惊呼声中,飞快地冲进了山坳来。


     头子一晃眼,还没看清楚来人,就先破口大骂道:“谁M进来坏老子的好事?懂不懂规矩,这里已经被老子我劫了!”


     那人没有接话,随着马儿一声嘶鸣,高高扬蹄停在了山坳中间,马上的人,冷冷地瞟了一眼那头子。


     他英武雄伟,身上虽然只是穿着普通的武士服与披风,还是气势凌人地让人不敢逼视。


     手中倒提着一柄长枪,锃亮锋利的枪头钉在马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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